保安培訓
1、物業管理的概念:物業管理,是指業主、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對房屋及其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相關秩序的活動。
2、物業保安服務指依法成立的物業管理服務公司按承接管理的物業服務合同規定向管理區域內提供的專業化、社會化安全防范服務及相關秩序服務。
3、所屬的公司名稱、企業理念。
4、物業公司保安工作的核心內容:“防火、防爆、防盜、防破壞”,各安保崗位依照崗位細則分別履行“四防”中某個環節的工作。
5、巡邏保安服務的主要任務是:維護巡邏區域內和保護目標周圍的正常治安秩序;預防、發現、制止各種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發現各種可疑情況,警戒、保護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治安災害事故現場;檢查發現防范方面的漏洞;平息巡邏中突發事件和意外事故。
6、遇有違法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的主要處理方法是:及時予以制止,并盡量將其抓獲送交公安機關;迅速報告公安機關;疏散無辜群眾。
7、遇有聚眾鬧事的問題的主要處理方法是:控制、穩住領頭者;疏散圍觀者;迅速報告有關部門及公安機關,平息事件;協助相關單位處理問題;防止事態擴大。
8、遇有瘋、傻、醉漢闖入守護目標的主要處理方法是:將其勸出守護目標范圍,無效時,通知其家屬、單位及公安機關實施控制、監護。
9、守護目標范圍內發生盜竊案件的主要處理方法是:迅速向公安機關報案;保護好現場;安撫受害者;注意守護目標范圍內可疑人員。如抓獲犯罪嫌疑人,應迅速移交公安機關,防止其逃跑。遇闖卡車輛,應記下車牌號及車輛特征,報告公安機關。
10、發現守護范圍內有形跡可疑人時的主要處理方法是:留心觀察,注意其行為發展,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報告,做好控制工作。
11、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主要內容是: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妨害公共安全行為;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侵犯公共財產的行為;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行為;違反消防管理行為;違反交通管理行為;違反戶口或居民身份證管理行為。
12、正當防衛的條件是:1.正當防衛的不法侵害條件:必須有真實存在的不法侵害行為,才能進行正當防衛;必須針對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行為,才能實行正當防衛。2.正當防衛的防衛條件:正當防衛必須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
13、防衛過當:指行為人的防衛行為超過了必要限度,給對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害的行為。
14、保安員處理問題應遵循的原則:保安員在履行自己的職責時,會遇到許多問題需要處理,在維護業主(租戶)的安全和利益的同時,依法辦事,依法執行政策, 不徇私情,以理服人。
15、保安守護工作的涵義是指保安人員根據有關服務的協議(委托管理合同、業主公約),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對指定的人、財物、場所地以及其他對象所進行的看護和守衛活動。從宏觀看,對一個住宅小區、對一棟或一組大廈,以及對一個工業區等物業的保安工作實際上就是保安守護工作,只不過物業管理保安工作不承擔生命及財產的保險責任。
16、責任性投訴:因物業公司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的責任、小區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影響而引起的業主(住用人)投訴。
17、非責任性投訴:非物業公司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履行的責任范圍、但小區正常生活秩序受到影響而引起的業主(住用人)投訴。
18、公共秩序維護的定義:對小區公共秩序進行安全防范,協助政府執法部門維護小區公共秩序。